青岛市•即墨区

政务服务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所属部门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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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安全防范需要、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行使层级 4
基本编码 370609011000 实施编码 11370282005166106K4370609011000
行政相对人 事项状态 5
实施主体性质 1 权力来源 1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执法检查笔录
网办深度
本事项支持 信息发布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通济街152号
电话:0532-66583151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通济街152号
电话:0532-66583158
  • 设定依据
  • 办理流程
  • 法律救济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8年11月公安部令第151号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下列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一)提供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域名服务的;(二)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三)提供公共上网服务的;(四)提供其他互联网服务的;对开展前款规定的服务未满一年的,两年内曾发生过网络安全事件、违法犯罪案件的,或者因未履行法定网络安全义务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行政复议
部门:即墨区人民政府
地址:即墨区司法局即墨区振中街12号
电话:0532-88577157
行政诉讼
部门:即墨区人民法院
地址:即墨区通济街150号
电话:0532-85559830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要求履行的义务存在疑问是否提出指导意见
回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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