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
第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取得专有使用权许可的,应当订立书面许可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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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
第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取得专有使用权许可的,应当订立书面许可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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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著作权转让合同备案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纸质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纸质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0份 |
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核发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查看合同登记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0 |
受理 |
受理 |
审核合同登记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0 |
登记备案 |
办结 |
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备案证书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0 |
办结 |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振中街12号司法局三楼复议应诉科
电话:0532-88577157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流浩河三路8号
电话:0532-85559737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办理时限是
回答: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