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
第三十一条
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本省户籍的八十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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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
第三十一条
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本省户籍的八十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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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第三十三条
第二款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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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户口本
|
原件 |
1份 |
纸质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个人持有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年满80周岁的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出申请 |
办理人或代办人提出申请 |
0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受理 |
接收申请人申报材料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 |
0个工作日 |
受理或不受理 |
审核审批 |
各镇街认真审核村居上报的申报材料,审核老年人是否符合高龄津贴申报条件 |
即墨区户籍;年满80-99周岁。 |
0个工作日 |
通过或不通过 |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振中街12号司法局三楼复议应诉科
电话:0532-88577157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平度市人民法院、莱西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流浩河三路8号、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青岛路103号、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黄海路5号、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85559737(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0532-80817600(平度市人民法院)、0532-83109363(莱西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不满80周岁能否领取高龄津贴?
回答:不能领取。
问题:即墨区高龄津贴标准是多少
回答:具有即墨区户籍,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补贴2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补贴1200元。
问题:户籍不在本地能否在本地领取高龄津贴?
回答:户籍不在本地不能在本地领取高龄津贴。应向户籍地申请领取高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