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 |
|
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查看原文 |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 |
|
水行政许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水行政许可。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内设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水行政许可。 |
查看原文 |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 |
— |
|
四、严格许可审批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须经有关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河道采砂活动。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直管河道的采砂许可,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
查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
查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 |
|
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查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 |
|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
查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 |
|
对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有关河道采砂许可制度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 |
查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
|
第40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收费的标准和计收办法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44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
第45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水工程建筑物,损毁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二)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的;…… |
查看原文 |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河道采砂申请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3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
否 |
河道采砂履行义务承诺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3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
否 |
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和复印件 |
3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
否 |
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采砂作业现场管理及采砂活动结束后河道修复整治等采砂实施方案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
否 |
采砂船舶(机具)、设备证书复印件、采砂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资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和复印件 |
3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申请人自备 |
|
否 |
开采的总量、地点、控制高程和范围(附范围图)
|
原件和复印件 |
3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申请人自备 |
|
否 |
申请人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文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3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受理采砂许可申请材料 |
1.符合批复的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关于开采范围、采砂控制总量、可采期等要求。 2.采砂作业方式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4.砂石堆放、弃料处置、河道修复方案符合要求。 5.无非法采砂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
|
— |
受理 |
受理 |
1.符合批复的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关于开采范围、采砂控制总量、可采期等要求。 2.采砂作业方式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4.砂石堆放、弃料处置、河道修复方案符合要求。 5.无非法采砂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
1 |
— |
审查 |
审查相关材料 |
1.符合批复的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关于开采范围、采砂控制总量、可采期等要求。 2.采砂作业方式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4.砂石堆放、弃料处置、河道修复方案符合要求。 5.无非法采砂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
5 |
— |
许可决定 |
许可决定 |
1.符合批复的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关于开采范围、采砂控制总量、可采期等要求。 2.采砂作业方式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4.砂石堆放、弃料处置、河道修复方案符合要求。 5.无非法采砂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
10 |
— |
送达 |
送达 |
1.符合批复的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关于开采范围、采砂控制总量、可采期等要求。 2.采砂作业方式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4.砂石堆放、弃料处置、河道修复方案符合要求。 5.无非法采砂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
3 |
— |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振中街12号司法局三楼复议应诉科
电话:0532-88577157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平度市人民法院、莱西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流浩河三路8号、平度市青岛路103号、莱西市黄海路5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85559737(即墨区人民法院)、0532-80817600(平度市人民法院)、0532-83109363(莱西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