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青岛市城市基础设施 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 |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青政办发〔2023〕6号 |
工业项目(含仓储)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32元,非工业项目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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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 |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
青政办发〔2023〕6号 |
1.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旧住宅区整治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减免
2.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免征
3.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造项目:免征
4.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免征
5.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免征
6.企业在现有厂区内改建、翻建厂房;建设 3 层以上厂房的,3 层(含 3 层)以上的部分;建设地下厂房的地下部分:免征
7.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新建厂房:减半
8.社会投资主体建设多层工业标准厂房 :第二层减半征收,第三层及以上免征
9.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 (含幼儿园) 的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免征
10.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
11.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
12.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征
13.国家、省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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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手续、人防手续,及其他条件。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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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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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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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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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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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
规划部门核发 |
否 |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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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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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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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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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
由不动产权属机构提供 |
否 |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或人防易地审批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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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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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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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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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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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行政审批部门出具 |
否 |
附件1:配套费缴费申请表-填完后发回word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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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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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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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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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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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下载配套费缴费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发回word电子版 |
否 |
附件2:配套费补缴申请表-填完后上传word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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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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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下载配套费补缴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上传word电子版 |
否 |
附件3-3:配套费(补缴)申请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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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0份 |
电子版
|
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下载配套费补缴申请填写完成后打印盖章,上传原件pdf扫描件 |
否 |
附件3-1:配套费减免申请(减免目录中的各种非工业项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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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0份 |
电子版
|
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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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下载配套费减免申请填写完成后打印盖章,上传原件pdf扫描件 |
否 |
附件3-2:配套费减免申请(工业项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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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0份 |
电子版
|
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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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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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下载配套费减免申请填写完成后打印盖章,上传原件pdf扫描件 |
否 |
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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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0份 |
电子版
|
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建设单位自备 |
否 |
附件4:配套费减免提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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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0份 |
电子版
|
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依照配套费减免提报材料提交相关资料 |
否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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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0份 |
电子版
|
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其他 |
依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办理指南办理相关业务 |
否 |
总平图
|
原件或复印件 |
0份 |
电子版
|
非必要
|
无 |
无
|
无
|
申请人自备 |
规划部门核发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收件 |
项目资料齐全,符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与减免办理条件 |
提报资料符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与减免办件要求 |
0个工作日 |
收件 |
办理 |
审核资料真实性,依照办件流程出具办理结果单据。 |
报件资料真实有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与减免程序完整,数据准确。 |
2个工作日 |
出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
办结 |
项目缴费成功,或者符合减免无需缴费,将相关信息推送办理施工证环节。 |
项目缴费成功,或者符合减免无需缴费,将相关信息推送办理施工证环节。 |
0个工作日 |
办结,将相关信息推送办理施工证环节。 |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地址:即墨区振中街12号司法局三楼复议应诉科
电话:0532-88577157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平度市人民法院、莱西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流浩河三路8号、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青岛路103号、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黄海路5号、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85559737(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0532-80817600(平度市人民法院)、0532-83109363(莱西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非工业项目减免标准及条件
回答: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6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项目目录减免
问题:工业项目减免标准及条件
回答: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6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项目目录减免
问题:多层工业厂房减免标准及条件
回答:多层标准厂房一般不得低于3层,容积率应达到1.2以上,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一层全额征收,第二层减半征收,第三层及以上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