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

政务服务

公共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共同实施部门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咨询电话

法律依据
1、 《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除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国家机关外,其它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得借调和查阅档案。因特殊情况必须查阅档案的,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借阅档案,要遵守档案借阅制度。”第十二条:“有关单位需查询个体工商户的档案时,要持有单位介绍信。查询档案应交付查询成本费(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外)。”应《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第三十三条 公众查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信息,登记机关应当提供:(一)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三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登记机关不得对外公开。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1、 费用名称:信息检索费和复印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1828号;省物价局、财政局鲁价费发[2008]190号; 市物价局、财政局青价费[2008]255号。 " 收费标准:信息检索费 4元/小时/人;复印纸(A4)0.5元/张

受理条件
1、公众依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下载样表
身份证明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单位介绍信 原件1份  必要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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